学院教学委员会的职责如下:
(一)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方向进行咨询、指导和建议;
(二)对学校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工作规划、教学改革措施等进行咨询、指导和建议;
(三)审定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教学计划)、审议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调整方案;
(四)批准新开设的必修、选修及学位课程;
(五)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奖、校级优秀教材奖等教学奖项;
(六)审议决定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。